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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真神(以赛亚书44:6)。祂显明自己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拥有三个位格。耶稣指示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马太福音28:19)正好证明这一点。任何人不敬拜这上帝就是敬拜虚无的假神。耶稣说「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翰福音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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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在大自然中显明自己。「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篇19:1),「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20),所以无神论者并无借口支持他们的立场。因为律法的要求已写在人心中,他们的良心也见证要他们向上帝负责(罗马书2:15)。但是大自然和人的良心对有关上帝的启示并不完整,也不能指示到天堂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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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已在祂儿子主耶稣基督身上完全显明自己。「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在耶稣身上,上帝显明自己是救主真神。祂「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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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经是上帝给所有人的文字启示。祂在圣经中揭示两个信息,就是律法和福音。律法宣告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律法警告上帝因为罪要施行惩罚。福音彰显上帝的爱;是耶稣把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救恩,表明了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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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整本圣经是以基督为中心。在旧约中,上帝屡次应许一位把人从罪恶死亡及阴间拯救出来的神圣的救赎者。新约中宣告这位应许的救赎者道成肉身,成为拿撒勒耶稣。耶稣曾这样说旧约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翰福音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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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借祂拣选的人,用他们懂得的语言及他们的写作技巧,赐下圣经。祂借摩西及先知用希伯来文写成旧约圣经(其中某部份用亚兰文写成),借传道者和使徒用希腊文写成新约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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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灵借人不能知悉的奇妙方法,感动人写下祂的话语。这些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得后书1:21)。他们所说的「不是由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哥林多前书2:13)。他们表达的每个思想和每一个用字都是由圣灵来的。圣保罗写信给提摩太道出「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3:16)。教会称这个奇妙的过程为「默示」,意思是「吹气进入其中」。因为圣灵的每一个字都是默示出来的,我们称这过程为完全默示或逐字的默示。这过程跟机械化的默写不一样,因为圣灵在当中引导执笔人运用其个人的词汇及写作风格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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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经所说的是整体一致的,真实及没有谬误的。因为救主说:「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翰福音10:35)。所以圣经是我们所信所行无误的权威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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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经的教导是完全足够及清晰的,让人可以知道所有使他们得救的事。圣经使他们「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后书3:15),也装备他们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17)。因为上帝救赎的计划已完全在圣经的各卷书中显明出来,我们不需要也不期望上帝有其它的晓谕(希伯来书1:1,2)。教会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以弗所书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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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及接纳圣经所表达的方式。圣经表达为历史的,我们便接纳所述的为真确的历史;圣经明显表明为比喻的,我们亦接纳为比喻。我们相信以经解经,意思清楚的章节给予亮光解说较难明白的章节。我们相信无论是人的思考、科学或学术研究,都没有任何权威在圣经之上,可批判圣经。严谨的学术研究不会假定批判圣经为其目的,而是通过忠实的研究探求,得知圣经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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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旧约的希伯来原文及新约圣经的希腊原文均为上帝所默示的话语。这些希伯来原文及希腊原文的翻译本,若能准确地反映原文的意思,传达上帝的真理给人们,它们也可称为上帝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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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圣经的原来文件已不能寻回,我们相信在上帝的保守下,希伯来原文及希腊原文均在现存的众多手抄本中准确地保存下来。虽然手抄本之间出现微细的分别或「变动」,这些变动丝毫没有改变圣经中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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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1580年协同书中的三个大公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及路德宗信条,均表达真确的圣经教义。这是因为它们认信的教义唯独根据圣经,它们规范了我们所信及我们生命的各项。所以我们教会及学校所传讲和教导的,定要跟这些信经和谐一致。它们所拒绝的,我们也同样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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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敬拜的对象不是圣经所显明三位一体的上帝。我们拒绝接受以女性的名字及代词称呼上帝,因为圣经以父及子把祂显明出来。我们拒绝接纳认为所有宗教均把人引领到同一个神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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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圣经中只有部份是上帝的话语的观点。我们也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圣经有错误的可能性,即使是那些所谓非宗教的事情,如历史或地理的细节的任何观点。同样,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圣经只是人为的记录,记载上帝在历史中彰显自己及与人相遇的事情,所以这些人为的记录均不是完全无瑕的任何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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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过份强调耶稣为上帝的道的说法(约翰福音1:1),以致把圣经本来是上帝的话语(罗马书3:2)这地位变得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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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协同书中的信经弱化为历史文件,对现今教会所信的没有规范的意义的观点。同样,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只有在这些信经中特别提到的圣经教义才能规范教会的观点。以上是圣经就上帝及祂的默示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 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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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及一切生物的时候,这个宇宙、世界及人类也即时存在(创世记1 及2 章)。其它旧约及新约圣经中的章节均见证这事实(例如出埃及记20:11;希伯来书11:3)。上帝借祂全能的话语完成创造;整个创造的过程历时连续六天,每天的长短跟现在的没有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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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经叙述的创造过程是准确、合符事实及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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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照着祂圣洁及公义的形象创造亚当及夏娃(创世记1:26,27)。他们所想所求均与上帝完全和谐融合(歌罗西书3:10;以弗所书4:24),他们更获授予治理上帝所创造的万物的能力(创世记1:28)及看守的责任(创世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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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创造了众多好的天使。在创造之后,有一些天使跟随了那个称为撒旦(又称为魔鬼)的,背叛上帝(彼得后书2:4)。从此之后,这些邪恶的天使一直与上帝及属上帝的人为敌(彼得前书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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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当亚当及夏娃不服从上帝的命令,屈服于撒旦引诱之后,他们便失去了原有圣洁的形象。上帝的审判临到他们:「你们必定死」(创世记2:17)。由那时起,所有的人都在罪中受孕、出生(诗篇51:5),他们心里只有恶念(创世记8:21),「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翰福音3:6)。因为所有人均死在罪中与上帝隔绝(以弗所书2:1),他们不能借自己的努力及行为与上帝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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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施恩丰富地供应人类每日生活所需(诗篇145:15,16)。上帝更使邪恶不能接近及危害相信祂的人,令他们免受一切的危险(诗篇121:7),或使用这些危险,让人得益处(罗马书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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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一切基于进化论来解释宇宙和人类起源的理论,并拒绝接受任何尝试把圣经中创造叙述与进化论相互协调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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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把创世记首数章的史实理解为神话、比喻或诗歌叙事体裁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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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分别变得模糊不清的理论,因为只有人类才有不死的灵魂,也只有人类须要就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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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上帝和其受造物之间的分别变得模糊不清的理论(泛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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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提倡人性本善的见解;这些见解认为人类犯罪的倾向只源于一时软弱,与罪性无关。这些见解未能认识到人类在灵性上彻底的堕落,及他们无法取悦上帝的事实罗马书3:9-18)。以上是圣经就创造、人及罪所作出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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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就是上帝永恒的儿子,自太初与上帝同在(约翰福音1:1,2)。及至适当的时间,借着圣灵施行的神迹使童贞女马利亚受孕(路加福音1:35),祂成为真实、完全却又无罪的人(加拉太书4:4)。上帝的天使见证说:「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马太福音1:20)。耶稣基督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真实的神性和真实的人性在祂身上不可分割地共存;祂是神圣的神人。祂被称为以马内利,意思是「上帝与我们同在」(马太福音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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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耶稣在每时每刻,都拥有完全的神性,包括一切神性的权能、智慧和荣耀(歌罗西书2:9)。当祂施行神迹的时候,祂的神性得以证明(约翰福音2:11)。但当祂活在世上时,谦卑地取了奴仆的形象,不彰显或使用自己那常存的、完全的神性。在人世间,祂不折不扣地过着人的生活,祂承受痛苦,卑微自己,以至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7,8)。我们相信基督曾降到阴间去宣扬祂已胜过撒旦(彼得前书3:18-19)。我们相信祂从坟墓带着荣耀的身体复活、升天,被高举;祂有权柄管辖全世界,以恩典管治教会,并满有荣耀地掌管永恒(腓立比书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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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神人耶稣基督是父上帝差来,为要把人类从罪恶与惩罚中买回来。耶稣来是要成全律法(马太福音5:17),在祂完全顺从这基础上,所有人得以被称为圣洁(罗马书5:18,19)。祂来是要承担「我们众人的罪孽」(以赛亚书53:6),祂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上作赎罪的祭,成为众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我们相信祂是上帝选定作众人的代替者。父上帝接纳祂的义,就是祂完全的顺服,成为我们的义;祂因我们的罪的缘故而死,替代我们在罪中死亡(哥林多后书5:21)。我们相信祂的复活,完全肯定了上帝已接纳祂为众人的罪所付出代价的确据(罗马书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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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哥林多后书5:19)。我们相信耶稣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上帝的仁爱和恩典拥抱一切;祂借基督与普世复和;赦罪之功已达成,这是为每一个人成就的事实,因为基督替代我们所作的,上帝称所有人为义,意思是,上帝已宣布他们为无罪。这构成一个稳固的、客观的基础,让罪人肯定救恩已临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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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以任何形式限制基督赎罪之工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称基督只为部份人付上因罪带来的惩罚代价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称基督只付上部份因罪带来的惩罚代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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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认为福音是早期基督徒为表达他们对耶稣基督看法而虚构的虔敬故事而非真确历史的一类假设。我们拒绝接受任何令基督生平正确的史实 ─ 诸如祂由童贞女所生,祂的神迹,或祂的肉身复活,显得不甚重要或可置疑的企图。我们拒绝接受强调「此刻接触活着的基督」,以至圣经上记载的基督救赎的工作失去其重要性的一切观点。以上是圣经就基督及救赎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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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已把所有罪人称为义;意思是说,祂已宣告所有罪人因着基督的缘故得称为义。这是圣经的核心信息,教会的存在也是建基于此。这个信息跟所有不同时代、不同地方、不同种族及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同样适切,因为「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马书5:18)。所有人都需要上帝赦罪,而圣经就在这事上宣布所有人都已被称义,因为「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马书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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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每个人借着信领受这份礼物(以弗所书2:8,9),而非借着他们的行为。使我们称义的信心就是信赖基督及祂救赎之工。这使人称义的信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任何能力,而是因为它紧守上帝在基督里预备的救赎(罗马书3:28;4:5)。另一方面,虽然基督为所有人死,圣经说:「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不信的人将失去基督为他们赢取的赦罪(约翰福音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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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人心不能产生这使人称义的信心/信赖,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哥林多前书2:14)。事实上,「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马书8:7)。是圣灵赐人信心,使他们认识「耶稣是主」(哥林多前书12:3),圣灵借福音成就这信心(罗马书10:17),所以,我们相信一个人悔改完全是上帝恩典的作为。而拒绝福音,则完全是基于不信的人自决的错误(马太福音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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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罪人只能借恩典得救。恩典就是上帝对罪人的爱。这爱是他们不配得到的。这爱使上帝给予罪人一切能使他们获得救恩的所需。这一切都是上帝的礼物。人们不能借着任何行为赚得这救恩(以弗所书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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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创世之先,上帝已拣选谁人可在合适的时候借基督的福音得救,并保守他们在信里直至得到永生(以弗所书1:4-6 ; 罗马书8:29,30)。这拣选并不是由于人的任何因素,却显明救恩是唯独借恩典所成就的(罗马书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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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就在信主的人死亡的一刻,因为基督赎罪之工,他们的灵魂便立刻与主同在,享受天堂的福乐(路加福音23:43)。不信的人,他们的灵魂将要在阴间受永恒的苦难(路加福音1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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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人可以以任何形式帮助自己得救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人有能力造就他们悔改的见解,或替基督作决定的观点(约翰福音15:16)。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悔改的人比不悔改的人,较少抗拒上帝的恩典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人在称义之前,要先有信心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凭罪人己力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的观点。人不是要先有信心,然后才会得称义。我们相信当人有信心的那刻,便得称义。所以信心不是称义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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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因信称义这教义在今天已无意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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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指信徒永不会离开信心的说法(即“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之说),因为圣经说信徒是有可能跌倒离开信心的(哥林多前书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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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虚假及亵渎上帝的言论,就是那些指称上帝预定或拣选谁人受永远的惩罚之说。因为上帝愿意所有人得救(提摩太前书2:4;彼得后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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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普救主义 (universalism),该主义相信所有人都可得救,包括那些不信基督的人(约翰福音3:36);我们拒绝接受多元主义 (pluralism),该主义相信除了借相信基督之外,还有其它的方法可使人得救(约翰福音14:6;使徒行传4:12)。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人只要对上帝有信心、相信什么也不相干的说法。以上是圣经就因信称义的恩典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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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会引领信徒作上帝喜悦的善工,「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各书2:17)。作为基督葡萄树上的枝子,基督徒会常结出好的果子(约翰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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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蒙上帝喜悦之工作乃是爱的工作,因为「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10)。可是有信心并不表示人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是爱的工作(马太福音15:9),真正的信心只喜欢做合乎上帝旨意的事。圣经启示了上帝的旨意,特别是在十诫中,而新约圣经把十诫的内容再次表达出来。在面对今天的道德问题,基督徒定要从上帝的律法中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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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们相信十诫中的第五诫教导我们,所有人的生命均是上帝的礼物。这诫命反对堕胎、自杀及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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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第六诫管理婚姻及家庭。上帝设立婚姻为一男及一女的终身结合(马太福音19:4-6)。只有在婚姻里的性行为及生育才是恰当的。婚姻只有在一个情况下终结才算是无罪,那就是上帝让配偶其中一员死亡。但是,若一个基督徒的配偶因通奸或恶意遗弃对方,他/她是可以离婚的(马太福音19:9 及哥林多前书7:15)。第六诫禁止一切在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包括同性间的性行为(哥林多前书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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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圣经没有禁止或命令的事情上(中立物),个人是可以自由作决定。可是要注意个人行使自由时,不可绊倒别人或令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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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善工是信心的果实,必须与非信徒行使社会公义的行为分别出来。虽然非信徒的行事为人可以显得美好及正直,但在上帝眼中并非这样,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希伯来书11:6)。我们认同非信徒在社会上的义行的价值,但这些行为并不算他们已履行对上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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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世上,即使是基督徒最好的工作也受到罪的污染。每个基督徒仍然受罪性的困扰。所以基督徒很多时候没有做他们期望的善工,却继续做他们不想做的恶事(罗马书7:18-21)。他们不得不承认他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破衣服(以赛亚书64:6)。然而,因为基督救赎的缘故,天父接纳并把这些不完全的工作看为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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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圣灵使每个信徒结出信心的果子,就是作善工(加拉太书5:22-25)。圣灵给每个信徒新的属性,使他们成为「新人」,与圣灵伙伴作善工。圣灵借福音激励信徒作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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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亦装备教会,给予教会一切所需的属灵恩赐(哥林多前书12:4-11)。在新约时代的初期,教会获赐特殊灵恩,例如异能、神迹、说方言;这些恩赐与使徒的圣工有密切关系(哥林多后书12:12)。从圣经中,我们找不到证据,指出今天我们还应该期望这类灵恩继续临到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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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一个祷告的生命是信心的果子。基督徒借着在救主里的信心可以毫不疑惑地在天父跟前祈求及赞美。他们呈上自己及别人的需要和感谢(提摩太前书2:1)。上帝喜悦这些祷告,并按自己丰盛的智慧回应他们的诉求(马太7:7,8;约翰一书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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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借基督徒的善工可使他们取得或帮助他们建立与上帝的关系和获得永恒救恩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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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上帝在圣经所启示的道德律例不再是对与错的绝对标准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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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人可以在上帝的话语之外,自行决定甚么是对,甚么是错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爱」这个字误用,以至纵容跟上帝话语相违的行为。我们认为这些论点是撒旦的计谋,旨在模糊人对上帝旨意的认知及削弱我们对罪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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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祈祷这行为是上帝施恩具的观点。纵然上帝在回答祷告时的确会给予他们美好的恩赐,但上帝只会通过祂的话语及圣礼给予赦罪的恩典及坚固信心。而且,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祷告的益处只在于帮助祷告者感觉好一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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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上帝会接纳所有祷告的观点。我们坚持没有在基督里的信心的祷告是徒然的,与在假神面前喋喋不休没有两样(马太福音6:7)。以上是圣经就善工和祈祷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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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借祂设立的特别方法来赐与罪人一切的属灵福分。这些方法就是施恩具,即是在上帝话语中的福音及圣礼。我们介定施恩具为基督设立的神圣圣礼,在当中,上帝的话语与外在媒介联系起来,借此使罪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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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福音是基督成为罪人的赎罪祭的好消息,借这福音圣灵在人的心灵中动工建立信心,否则按着其人心本质是会抗拒上帝的(彼得前书1:23)。圣经教导我们「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马书10:17)。这个圣灵建立的信心使罪人更新,令他们成为承受天上永生的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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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相信圣灵借洗礼这圣礼,向罪人施予福音,给他们新生命(提多书3:5)及洗净他们一切的罪(使徒行传2:38)。当主耶稣应许「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马可福音16:16)的时候,祂清楚地指出这是洗礼带来的福分。我们相信洗礼的福分是为所有人设立的(马太福音28:19),当中包括婴儿。婴儿生而有罪(约翰福音3:6),所以需要重生,也就是借着洗礼得到信心(约翰福音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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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所有参与圣餐的人在领受饼和酒时,同时领受主的身体及宝血 – 基督在没有改变的饼与酒之内,与饼和酒同在,在饼和酒之下(哥林多前书10:16)。这是真理,因为主设立这圣礼时,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6,28)。我们相信是基督设立这圣礼的话让基督临在,而不是人的作为。当信徒领受主的真身体和宝血时,他们也同时领受罪的赦免(马太福音26:28),并受安慰及被肯定他们是属于主的。非信徒若领受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只会令他们被定罪(哥林多前书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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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主赐予祂的话语、洗礼及圣餐的圣礼是有祂的目的。祂这样命令跟随祂的人:「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主借着上帝的话语及圣礼,保守教会并把教会广传世界。所以信徒应该殷勤顺服并使用这些上帝设立的施恩具,使他们得益,并使他们的使命能影响别人。只有借着这些施恩具,朽坏的灵魂才会得到信心及属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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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人可以从圣经中的福音之外,找到上帝的恩典和救恩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在施恩具之外可以找到圣灵对信心作工的观点。同样,我们拒绝接受认为律法是施恩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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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婴儿不应受洗及他们不能相信基督的观点(路加福音18:15-17)。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洗礼一定要以浸礼形式进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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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在圣坛举行圣礼只是耶稣牺牲的表征及标记的说法,这样的说法不接纳领圣餐同时领受基督的真身体和宝血这真理。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在领圣餐时,只是在属灵的层面上凭信心领受基督身体的观点。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不信者和虚伪者在领圣餐时,耶稣的身体和宝血没有临在圣餐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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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变质说,这学说认为饼和酒在圣餐中完全变成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圣经教导在我们领受饼和酒的同时;也领受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哥林多前书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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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出可以在圣餐进行时,定出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在什么时刻临到的企图。因此,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在献圣礼的话语完毕时,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已经临到的观点。我们也拒绝接受那些认为人在圣餐中吃喝时那一刻,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已经临到的观点。以上是圣经就施恩具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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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只有一个圣洁的基督教会,就是上帝的殿(哥林多前书3:16)和基督的身体(以弗所书1:23;4:12)。这独一教会的成员就是那些「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的人(加拉太书3:26)。所以,教会只包括信徒(或圣徒),因为上帝将耶稣的义算作他们的义,使他们被上帝接纳为圣洁的人(哥林多后书5:21)。这些圣徒遍布世界各地;所有信耶稣是把他们从罪中拯救出来的救主的人,不论他们属何国藉、种族或教会组织,都是这教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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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这个圣洁的基督教会不是一个外在可看见的组织,但她确实存在。因为「人是看外貎,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只有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摩太后书2:19)。只有上帝知道谁是圣洁的基督教会的成员;我们并不能分辨真信徒及假冒的。所以圣洁的基督教会并不能看见,也不等同任何单一教会组织或是所有教会组织会众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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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相信圣洁的基督教会是可以辨认的。那里有福音传扬、那里有圣礼,那里就有圣洁的基督教会,因为真正的信心是透过施恩具产生并得到保守(以赛亚书55:10,11)。所以,施恩具被称为教会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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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主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定期聚会,借施恩具互相勉励(希伯来书10:24,25)和一同把福音传遍世界(马可福音16:15)。因为在这些可见的聚会中(例如:会众及总会)使用施恩具,它们被称为教会;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教会是因为有真正的信徒在其中(哥林多前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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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的旨意是要基督徒的信是一致的,一同承认圣经一切的教导(约翰福音8:31;帖撒罗尼迦前书5:21,22)。再者,我们相信信徒参与个别的教会组织时,都是服从该教会组织的教义及行为。要确立信仰的合一而没有争论,必须要洞察人心,但只有上帝才能看见人的心。基督徒并不需要在教会礼仪或组织的认知上一致,新约在这方面没有命令(罗马书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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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那些在圣经的教义上合一并承认信仰一致的信徒,在情况许可下(以弗所书4:3),他们可借着联合崇拜、传扬福音、参与圣餐、祈祷及教会工作,显示他们之间的团契。上帝指示信徒不要参与那些容许、支持或维护错误教导的团契(约翰二书10:11)。当谬误在教会中出现,基督徒应耐心地劝戒那些犯错的人,尝试保存团契,希望他们能从谬误中改正过来(提摩太后书2:25,26;提多书3:10)。但上帝命令信徒不要和那些坚持及持守错误观点或信念的人一同参与教会的团契(罗马书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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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每一个基督徒在上帝面前都是祭司(彼得前书2:9)。所有信徒都可透过我们的中保 - 耶稣基督,直接地、没有等级地到施恩宝座前(以弗所书2:17,18)。上帝把施恩具赐给所有信徒。所有的基督徒都要称颂那把他们从黑暗中呼召出来,进入奇妙光明中的上帝(彼得前书2:9)。这样看来,所有基督徒都是福音的使者或仆人。上帝的旨意是要所有基督徒跟别人分享救恩的信息(马太福音28:19,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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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也设立传扬祂话语的圣工(以弗所书4:11),上帝的旨意是教会应按着好的规则(哥林多前书14:40),呼召合资格的个别信徒担任圣工(提摩太前书3:1-10;哥林多前书9:14)。这些个别的信徒担任圣工,不是因为他们拥有普世祭司职*,乃是因为他们是奉上帝之名,而担当这职分的基督徒(罗马书10:15)。这些信徒被称为基督的仆人及福音的使者,他们不是要管辖上帝的教会(彼得前书5:3)。我们相信当教会呼召这些信徒担任圣工,是上帝亲自借教会作这事(使徒行传20:28)。我们相信教会可以在这传扬上帝话语的圣工之下,自行选择设立不同方式的圣工,如牧师、基督徒教师及圣工的职员;教会可自行呼召教牧同工和设定事奉的地点及范围。*信徒皆祭司,是指所有信徒,都有祭司的职分,传上帝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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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教会的使命是用上帝的话语和圣礼来服事人们,通常是服事本地的信众。我们把牧师看作是传扬上帝话语最全面的职分。牧师被召和受训,使他们可以在属灵的事上作带领、召集及牧养会众(彼得前书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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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女性可以参与公职及其中的活动,除了那些涉及辖管男性的工作(提摩太前书2:11,12)。这意思是女性不可担任牧师之职,也不能担任那些可行使权力辖管男性的教会聚会/活动的公职(哥林多前书11:3;1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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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圣洁的基督教会等同某些外在可看见的组织的企图。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指教会一定要通过特定的组织形式才能在世上工作的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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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错误的普世教会运动与看法,其认为教会真正的合一,是基于某些外在或组织性的联合,而把承认圣经一切教导之事搁下不理。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可以在教义和行事模式,未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宗教团契。这等团契一定要在圣经的教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进行,并且一定不能容忍任何谬误的行为或行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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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参与任何在宗教方面跟基督信仰有冲突的组织,例如某些会社。以上是圣经就教会及圣工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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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不仅教会,国家,也就是所有政府掌权的,都是上帝所设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马书13:1)。所以,基督徒因为良心的原故,要顺服管辖他们的政府(罗马书13:5),除非政府命令他们不顺从上帝(使徒行传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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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给予教会及国家不同的责任。上帝委派教会的责任是:呼召罪人悔改,宣布透过基督在十字架上而得的赦罪恩典,和鼓励信徒能过基督样式的生活。其目的是引领上帝的选民借信基督得到永生的救赎。上帝委派国家的责任是:维持良好的秩序及和平,惩罚犯错的人和安排一切社会事务(罗马书13:3,4);目的是「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摩太前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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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上帝只给予教会祂的话语和圣礼,来执行她被委派的目的(马太福音28:19,20)。圣灵借着律法与福音、罪与恩典,及上帝对罪的忿怒和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等信息,令人回转。我们相信国家是借着法律及赏罚去达致她被委派的责任。这些律法及其中的赏罚是在理性思维的亮光下设立及执行的(罗马书13:4)。理性思维的亮光包括对上帝、律法的明明可知的知识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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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只有教会及国家各自在上帝给予的特定范围中运作,及使用上帝交托的工具的情况下,教会与国家合宜的关系才得以保持。当国家执行其责任时,教会不应行使其公民权利或加以阻碍。国家不应成为福音的使者,或阻碍教会传福音的使命。教会不应企图使用社会的公民法及武力去引领人归信基督。国家不应寻求以福音作为治理的工具。另一方面,只要教会及国家保留在其特定的范围内和使用交托给她们的工具,她们可以互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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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基督徒是教会和国家的公民,应当在两个领域里忠心地履行他们的责任以事奉上帝(罗马书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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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国家一切限制宗教自由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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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教会应直接指导及影响国家怎样去执行其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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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教会向国家寻求财政援助,借此达到其拯救的目的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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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认为公民可根据个人判断去随意不遵守国家法律的观点。以上是圣经就教会及国家的教导。
这是我们所信、教导及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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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耶稣 ─ 真神及真人 ─ 由死里复活并升到父上帝的右边,定会再临。肉眼可看到祂的再临,情况就如祂的门徒看见祂升天一样(使徒行传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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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没有人可以知道耶稣再临的确实时间。再临的时间,连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马太福音24:36)。可是,我们的主给我们兆头叫信徒时常期望祂的再临(马太福音24:4-14)。祂叫信徒警醒及谨慎,以至那日临到的时候他们不致于全没预备(路加福音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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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耶稣再临的时候,这现今的世界将会完结。「但我们照祂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得后书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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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耶稣再临的时候,全世界皆会听到祂的声音,所有已死的都要复活,就是说他们的灵魂会跟他们的身体再次联合起来(约翰福音5:28,29)。与那时活着的,那些复活的将要到这审判的宝座前。所有不信的人会被定罪到永恒的阴间。那些借信心得到基督宝血洁净的人,将会得荣耀并与耶稣在天上得享上帝的福乐(腓立比书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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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说基督会在地上统治一个有形的国度,历时一千年的观点。这个说法(千禧年论)并没有充分的圣经根据,这论说错误地引导基督徒把他们的期望建立在一个地上的基督国度之上(约翰福音18:36)。我们拒绝那些非圣经的宣称,认为在审判日之前,基督徒的身体将由地上被移走(或称为「被」)。同样,我们拒绝接受那些非圣经的宣称,认为所有的犹太人在末后的日子将会悔改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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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认为等待一个敌基督的出现,就是末世开始的教导。在圣经中所提到有关敌基督的特征已经在教皇权这建制中实现(帖撒罗尼迦后书2:4-10)。我们拒绝接受那些把教皇权视为敌基督,是一个只应用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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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那些不承认身体复活和永恒的阴间为事实的看法。我们拒绝接受那些指死去的人的灵魂会以其它的身体,回到地上(投胎说 ─reincarnation)的说法(希伯来书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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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接受任何把新约圣经对耶稣第二次来临、末世及审判的描述,解释为比喻,并指耶稣再临,不是末世,而只是历史进程的看法。